案件调查证据:
(1)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2)涉及身份关系的;
(3)涉及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诉讼的;
(4)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
(5)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案件调查方法:
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自行调查收集;
2、律师持律师调查令调查收集;
3、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4、人民法院依职权进行调查。
【法律依据】
《证据规定》
第十三条对双方当事人无争议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