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责任是指污染者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或者不作为方式,污染生活环境、生态环境,造成损害,依法不问过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
环境污染责任的特征包括:
1、以无过错原则为归责原则;
2、实行因果关系的推定;
3、污染者与第三人负不真正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