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向进口商提供的贸易融资方式;
二、银行向出口商提供的贸易融资方式。
【法律依据】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年修订本,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规定,信用证指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无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该项安排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交付的确定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