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民事诉讼级别管辖是指我国人民法院对一定范围涉外民事案件的审判权限和各级各类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涉外民事案件的分工权限。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适用法院地法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主要有:
一、牵连管辖。
二、协议管辖。
三、应诉管辖。
四、专属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