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行政处罚缓交申请的时间是多久

法律顾问 2020-08-26 20:09 标签: 行政处罚 缓交 申请 时间

行政处罚缓交申请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十五日内提出。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