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年龄重新修订后下降到8周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改为8周岁。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19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