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减刑的幅度: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
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典第50条第2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
至于具体减刑多少年,还需要看实际情况。
如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