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