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机关中的劳动关系存在,国家行政机关可以与人签订劳动合同并要遵守。
【法律依据】
《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本条第二款所指劳动法对劳动者的适用范围,包括三个方面:
(一)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勤;
(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非工勤人员;
(三)其他通过劳动合同(包括聘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