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援助,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为贫穷的、无力支付法律费用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免费提供辩护或代理的制度。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指派律师为其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