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情况有: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
(二)重大事故;
(三)较大事故;
(四)一般事故。
2、按事故责任分类:
(一)指导责任事故;
(二)操作责任事故;
(三)自然灾害事故。
3、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
(一)技术原因引发的事故;
(二)管理原因引发的事故;
(三)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事故。
【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