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申请人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当地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进行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土地权属审核,最后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