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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

房产纠纷 2020-08-25 16:27 标签: 农村 集体 房屋 买卖 合同 注意 事项

农村集体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意:

1、农村房屋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卖给外村村民的,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2、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详细约定房屋、价格、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3、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4、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5、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6、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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