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可以补办。离婚协议书丢失的,当事人可以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
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把档案调出来之后,把它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