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离婚分割:征地补偿费用具有专属性,是属于因征收而失去土地的那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征地补偿离婚分割中不应当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