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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中口头遗嘱是否有效

婚姻家庭 2020-08-22 02:47 标签: 继承法 口头 遗嘱 是否

继承法中口头遗嘱有效应符合以下规定: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

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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