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审判规定有什么: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的80%。公司的净资产额以发行前一年经审计的年报数据为准。
【法律依据】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第9条,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4)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6)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7)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