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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不到一年,没小孩,感情不合,女方要求离婚,男方要求偿还礼金合理么

婚姻家庭 2020-08-01 23:27 标签: 结婚 小孩 感情 不合 女方 要求 离婚 男方 偿还 礼金
首先应当明确的是你们的婚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也即你们是否通过正常的登记程序。如果办理过结婚登记的话,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是不用返还彩礼的。关于离婚的赔偿问题,如果你在婚姻期间没有做出有损婚姻的行为,那么无需赔偿。这里所说的有损婚姻及感情的行为主要是指婚外情、家庭暴力等行为。这是婚姻法规定的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的情形。如果你不具备上述的行为,那么无需向对方赔偿。任何形式的索要分手费及“青春补偿费”的要求都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如果你抚养孩子,对方必须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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