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案批捕必要性申请书,应该写清寻衅滋事犯罪事实及逮捕的必要性和法律依据。公安机关要求逮捕嫌疑人的时候,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一式三份,连同案件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