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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黑除恶的犯罪量刑

刑事辩护 2020-08-14 15:55 标签: 打黑 除恶 犯罪 量刑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活动。

《刑法》第294条第一款中规定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根据该款的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组织。

《刑法》294条第1款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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