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可以对商业秘密侵权纠纷进行处理的,但通常只限于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商业秘密侵权纠纷。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