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以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一、后履行抗辩权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在关联性,形成对价关系。单务合同无对价关系,不发生后履行抗辩权。
二、后履行抗辩权由一方当事人先为履行。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履行,多是有先后的。这种履行顺序的确立,或依法律规定,或按当事人约定,或按交易习惯。
三、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具备上述条件,发生后履行抗辩权,即没有先履行义务但已到履行期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或者部分履行的权利。应当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不能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二十条第二款,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