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况下可以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1、当事人互负债务;
2、债务存在先后履行顺序;
3、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 【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2022-08-12 13:32
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应当履行的义务,为了兼顾后给付义务人的利益,也便于其能及时提供适当担保,先给付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该通知的内容包括中止履行的意思表示和指出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的合理期限。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先给付义务人并负有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的义务。
2022-08-23 10:43
当债权人起诉担保人的时候,担保人可以行使抗辩权。
担保人可以行使抗辩权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撤消抗辩权。根据法律的规定,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欺诈等的民事行为属于可以撤消的民事行为。保证人撤消权的行使是符合条件的(根据撤消权行使的条件,保证人存在可以撤消的法定情节;撤消在一年内行使合同)。会计报表在贷款通则规定中,要求必须是经过有关机关(审计、税务机关)确认效力的真实报表,企业向金融机构提供的报表和向税务机关提供的报表不一致是很普遍的,保证人的确是精于法律。
2、主合同无效抗辩权。保证合同是从合同,他依附于贷款合同而存在,虽然有相对的独立性,但是,他是为保证借款合同的履行而存在,所以保证人因为主合同的无效而可以免除责任。
3、先诉抗辩权。
4、时效抗辩权。主合同的时效超过诉讼时效,保证人不在承担保证责任,在实践中,有些借款人因为下落不明,农村信用社经常向保证人发催收通知书,为了连接保证期间,但是,因为忽视了保证人的时效抗辩权,保证人不会承担责任的,当然,如果保证人不提出抗辩即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法院会判决其承担保证责任。
5、抵消抗辩权。抵消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抵消抗辩权按照法律的规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方可行使:
一是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二是债务的标的种类相同,适于抵消;
三是债务都到期;抵消权保证人抗辩之行使是为了促进当事人形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信用社怠于形势自己的权利,保证人提出抵消抗辩,可以免除责任。
6、同时履行抗辩。这种抗辩权在借贷合同中比较少见,同时履行抗辩是指双务合同一方当事人,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前后次序的,有权拒绝对方的履行请求。
7、不安抗辩权。一方当事人发现订立合同后,对方的财产明显减少,可能将来不可能履行合同义务,为此,拒绝履行合同。信用社和借款人签订了借款合同,发现借款人的财产有明显的减少,可以不发放贷款,但是应该通过司法程序来确定不安抗辩是成立的。作为保证人,同样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可以免除其保证责任。
2022-08-12 15:13
未到期不安抗辩权可以行使。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
2022-08-11 14:40
顺序履行抗辩权包括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
不同合同先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区别如下,两种抗辩权意义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其意义在于保护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的当事人双方的履行利益;而先履行抗辩权,则反映了后履行义务人的履行利益等等。
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成立并行使,产生后履行一方可一时中止履行自己债务的效力,对抗先履行一方的履行请求,以此保护自己的期限利益、顺序利益;在先履行一方采取了补救措施、变违约为适当履行的情况下,顺序履行抗辩权消失,后履行一方须履行其债务。可见,顺序履行抗辩权属一时的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影响后履行一方主张违约责任。
2023-05-10 13:38
先履行抗辩权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不一样。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前提为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双方互负债务的履行期均已届至。并且对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不适当;先履行抗辩权要求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适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