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实物出资。一般来讲,可以用于出资的实物应具备以下条件或特征:
1、该实物可以通过估价对其价值进行评估和计算;
2、该实物是可以依法转让的;
3、该实物对被投资公司应具有有益性;
4、该实物上未设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