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离婚的途径有:
1.协议离婚(去民政局离婚)。
2.诉讼离婚(去法院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