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部门强调,当前,医疗责任保险发展迎来难得的机遇。要充分认识医疗责任保险在预防和化解医疗纠纷、提升医疗风险管理水平、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中的重要地位和积极作用,增强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发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继续配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积极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发展,更好地服务于构建良好医疗秩序以及和谐医患关系。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