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批捕到判刑的时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但是有特殊情况,比如案件比较复杂,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申请延长批捕时间,但是如果超过延长时间,并没有发现嫌疑人有违法行为,需要进行立即释放,并且出具释放证明书。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