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负责对施工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对施工材料、施工方法及实体质量随时进行抽查;
2、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制、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予以制止,并令其停工或返工;
3、督促协助项目部每月按时上报质量统计报表及其它报表。
【法律依据】
《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