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假冒专利罪新规定有哪些

刑事辩护 2020-08-14 20:16 标签: 假冒 专利 新规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三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假冒专利的行为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使用不存在的专利号;

(二)使用过期失效专利号;

(三)使用无效专利号;

(四)将专利申请号标注为专利号;

(五)使用他人专利号;

(六)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在上述假冒专利的行为中均包括在产品、产品包装上、宣传材料上、产品说明书上标注专利号的行为。而只有其中的第(五)项使用他人专利号冒充他人专利的情节严重的行为才构成犯罪。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情节严重是指的:

(一)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二)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假冒他人专利,受过2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假冒他人专利的;

(四)给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