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告在向法院起诉时,应该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相应的离婚起诉书副本。起诉状由法院送达给当事人。
留在法院的一份就叫正本,而由法院向被告或对方当事人送达的起诉状就是副本,正本和副本中的内容都是一样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21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