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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要求离婚后增加子女抚养费如何起诉准备哪些材料

婚姻家庭 2020-08-22 13:54 标签: 女方 要求 增加 子女 抚养费 起诉 准备 材料

增加子女抚养费的起诉:

提起增加抚养费诉讼的原告也应为子女个人。鉴于子女是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据法律规定,此时可由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或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材料:

1、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

3、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4、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5、预交案件受理费。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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