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
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有下列手段:
1.部分付款做诱饵。
2.有的虚构单位或冒用其他单位的名称进行诈骗。
3.组合诈骗。
【法律依据】
《刑法》第224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