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结果。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