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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刑事辩护 2020-08-14 22:47 标签: 自首 表现形式

自首的表现形式:

()犯罪以后的人主动向有关单位投案的;

()犯罪以后的人因病伤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先以信电投案;

()罪行尚未被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单位盘问、教育后,主动交待自己罪行的;

()罪犯在逃跑的,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或经查实确已准备投案,或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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