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减刑只能适用于特定的对象,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刑法》第78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
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