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后得到受害人的谅解不能撤诉,公诉案件的诉讼权属于国家,不属于被害人,被害人只有在公诉机关非法不起诉的情况下,拥有补充诉讼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