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认定方式如下:
1.本罪侵害的主要客体是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
2.本罪行为指向往往具有特定性,即是某个具体的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红十字会工作人员。
3.本罪主观方面既可以表现为直接故意也可以表现间接故意,行为人通常有妨害公务执行的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277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