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协议书中约定把自己的婚前财产离婚的时候给对方后悔是不能要回的,否则,书面协议的法律效力将无从谈起,那签订书面协议也没有任何意义了。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