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予的免征契税,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予的交增值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