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基本责任如下: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等等。
董事的基本责任如下:
1、负责公司的日常运作和管理工作;
2、行事必须以公司的利益为依归,并须按照指定的目的运用权力;
3、在办理公司业务时如有疏忽,必须就疏忽而引起的损害对公司负责;等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