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新民法总则宣告死亡的限制是怎么样的

法律顾问 2020-08-27 03:57 标签: 民法 总则 宣告 死亡 限制

新民法总则宣告死亡的限制:

《民法总则》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第四十七条,

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