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楼层高空坠物的公告规定有:《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抛掷坠落物品致害责任: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