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著轻微行政处罚一般是不会实施的,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该显著情况的情节并不构成犯罪,当然就不存在处罚的情形。显著轻微的违法行为不会面临任何的实质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