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人出租土地权交:营改增后,出售土地使用权应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法律依据】
《土地登记规则(修正)》第三十四条,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三十日内,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金缴纳凭证及原《国有土地使用证》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