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异议是专利申请被公告后,允许社会上任何人在法律期限内对该专利申请案提出异议的一种审查制度。
专利异议程序如下:
1、异议申请人向专利局递交异议书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2、专利局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专利申请人;
3、被异议人作出书面答辩;
4、专利局对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所提出的事实与理由,经过调查核实研究后,作出异议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