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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高空坠物死亡的赔偿方是谁

法律顾问 2020-08-27 05:19 标签: 工地 高空坠物 死亡 赔偿方

工地高空坠物死亡的赔偿方是:正在施工的单位由施工单位和建筑单位,若建筑物已经施工完成,为所有人所拥有,高空坠物事件发生后但找不到明确的侵权人的,则采取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和管理人(即物业公司),承担法定责任。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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