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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住宅土地使用权40年到期如何处理

征地拆迁 2020-08-26 20:09 标签: 非住宅土地使用权 到期 处理

非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申请继续使用。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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