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楼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所谓商住楼是指商业和住宅兼而有之的建筑,商住楼是在其中的住宅部分,而不是在商业部分。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