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未婚生子的政策

婚姻家庭 2020-08-23 05:04 标签: 未婚 生子 政策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及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超生处理。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法律依据】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