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的时间不得超过多长时间

法律顾问 2020-08-27 07:52 标签: 监察 机关 调查 采取 留置 措施 时间 不得 超过 多长时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员采取留置措施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一次,延长的时间不能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

《监察法》第43条,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